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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4 12:59点击次数:1460

渝经信软件〔2022〕35号


各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两江新区、万盛经开区、高新区经信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建设成渝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的决策部署,落实《重庆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满天星”行动计划(2022—2025年)》(渝府办〔2022〕21号)要求,推动网络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重庆)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网络安全产业园区。经研究,决定开展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推荐申报、评审获批、建设管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设主体

申报建设主体应为园区的运营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园区规划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日常服务等工作,主体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园区管委会、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

二、申报建设条件

(一)经市政府或市级部门批准设立的科技园、软件园、数字经济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以及各类新技术、新业态产业园,或以网络安全产业为主的集聚区,并明确四至范围。

(二)园区以发展网络安全产业为主,主要包括安全硬件、安全软件、安全服务等。其中,安全硬件包括但不限于网络与边界防护类设备(如防火墙、入侵检测与防御装置、网闸、光匝、安全网关、堡垒机等)、密码安全类设备(如加密机、USB Key、动态口令卡等)、生物特征识别装置(如指纹、虹膜、人脸、声纹等识别装置);安全软件包括但不限于系统安全、应用安全、工控安全、云安全、数据安全、移动安全类等;安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咨询、安全集成实施服务、安全运维服务、安全培训、安全测评与认证等。

(三)网络安全产业具有一定规模,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园区网络安全产业收入不低于3亿元,以网络安全为主的企业不少于30家。

(四)园区设有专门的运营管理机构,运营管理机构应为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业管理人员,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符合全市网络安全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和功能定位,有明确的产业发展规划、招商规划和保障措施等。

(六)当地区县政府高度重视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

(七)有适合网络安全产业集聚发展的载体环境,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

(八)技术开发、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市场开拓、人力资源等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具备培育骨干网络安全企业和孵化中小企业的条件。

(九)符合环保、安全生产、消防、规划建设等相关规定。

三、申报程序

(一)编制申报材料。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符合建设条件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按要求编制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申报材料,编制后提交至所在区县(自治县)经济信息委或经信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区县经信部门)。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园)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总体要求、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

2.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申报表(见附件)。

3.市政府或市级部门批准设立该园区的相关证明资料,以及批准设立该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文件证明资料。

4.园区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载体产权证明以及规划公告面积、建成面积、运营面积证明材料,园区以租赁楼宇为主的需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资料。

5.区县配套扶持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证明。

6.其他佐证申报建设条件的相关材料。

(二)审核推荐。区县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各项材料真实有效,审核后在对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审核盖章后由区县经信部门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当地区县政府,由区县政府出具支持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的函,后将申报材料一并报市经济信息委。区县经信部门和市经济信息委全年受理申报相关工作。

四、评审批复

(一)评审核查。市经济信息委收到区县报送的申报资料后,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将采取资料审核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审后由专家组出具是否同意建设的审核意见。同意建设的,将在市经济信息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二)批复同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经济信息委按照相关程序批复同意建设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园)。

五、建设管理

(一)建设周期。自市经济信息委同意建设之日起2年。

(二)任务分工。市经济信息委负责统筹推进、指导监督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重庆市重点园区建设工作。区县政府负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推进工作小组、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支持政策、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每半年向市经济信息委函报园区发展情况。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负责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加强招商引资、培育名企名品、打造公共服务平台、举办重大活动、完善产业生态、定期报送建设进展等工作。

(三)正式授牌。2年建设期满后,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编制自评报告,报区县主管部门审核,由区县政府向市经济信息委提报验收申请函;市经济信息委组织专家评审验收,依据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评估指标体系(另行制定)形成评审结论,达标的,市经济信息委正式授予“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园)”称号。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8315155443。

附件: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申报表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渝经信软件2022035关于开展国家网络安全产业园区市级重点园区建设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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